游客发表
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化妆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符合新乡市某某超声设备服务中心通告》: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规定国家告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药监红鑫龙染发膏(亚麻棕色)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布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市、批次品辽宁省、化妆江苏省、符合广东省、规定国家告新乡市某某超声设备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药监注册人、备案人、布通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批次品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化妆各省(区、符合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健康·生活频道
相关内容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 友情链接
|